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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华侨港澳台胞篇——从哪些国家寄回国内的公文无需认证或公证

创建于2024.11.25
一般来说,从任何国家寄回国内的法律文书通常都需要经过公证或认证,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可豁免:
1、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的缔约国:
2023 年 11 月 7 日起,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正式生效实施。日本、韩国、新加坡、芬兰、法国、德国、西班牙、瑞典、瑞士、乌克兰、英国、俄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都是该《公约》缔约国。从这些国家寄回的法律文书,只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无需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2、中外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中有“免除认证” 条款的国家:如果中国与某些国家签订的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中明确规定了对特定类型的法律文书免除认证要求,那么从这些国家寄回的相关法律文书可按条约规定执行,无需额外的公证或认证,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
不过,即使在上述情况下,对于一些特殊的法律文书或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可能仍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进一步的证明或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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